第(1/3)页 于是军委也让海军部,立刻制定一份详细的五年造舰计划,并且确定各级军舰的技术指标。 海军部的技术部经过了反复的协商之后,又根据此前所画的设计图纸,最终制定出一个五年造舰计划: 快速战列舰2艘,排水量25000吨左右,装配8门350毫米口径火炮,动力为蒸汽轮机,航速25-26节; 战列舰4艘,排水量18000吨左右,装配8门305毫米口径火炮,动力为蒸汽轮机,航速23-24节; 战列巡洋舰2艘,排水量20000吨左右,装配8门350毫米口径火炮,动力为蒸汽轮机,航速27-28节; 大型装甲巡洋舰4艘,排水量15000吨左右,装配8门240毫米口径火炮,动力为蒸汽轮机,航速26-27节; 大型巡洋舰8艘,排水量8000吨左右,装配8门200毫米口径火炮,动力为蒸汽轮机,航速27-28节; 轻巡洋舰16艘,排水量4000吨左右,装配8门155毫米口径火炮,动力为蒸汽轮机,航速28-30节; 驱逐舰36艘,排水量1500吨左右,装配8门125毫米口径火炮,动力为蒸汽轮机,航速28-30节; 特种潜艇4艘,排水量1200吨左右,采用现代技术,装配鱼雷16发,水面动力为柴油机,水下动力为电池,水面航速20节,水下航速15节; 大型潜艇10艘,排水量1500吨左右,装配3门105毫米口径火炮,鱼雷16发,水面动力为柴油机,水下动力为电池,水面航速14节,水下航速10节; 第(1/3)页